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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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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1 10: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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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docx内容摘要:长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7〕26 号)、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8〕66 号)等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关于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获评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为契机,全面构建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的处理体系,有效提升全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不断提升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建设“三区一中心”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二、工作目标本着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合理确定长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模式,确保处理设施建得成、用得起、可持续,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一)到 2021 年底,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县城、北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 10%以上;建成 3 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100%;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规划,完成一批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改造、建设。(二)到 2022 年底,县城、北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完成市县二级农村生活垃圾示范村(居)建设,分类示范片区占辖区比例达到 30%。(三)到 2023 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和标准体系,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四)2025 年前,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体系。三、主要任务(一)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法结合农村实际,按照“两次四分”(农户初分、保洁员再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的要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在各村(居)宣传栏、分类中转亭、垃圾兑换超市等醒目位置张贴垃圾分类示意图,指导农户按照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进行初级分类。(二)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进一步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补足设施短板,强化日常管理,广泛动员群众,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区)转运”的要求,实行垃圾转运模式的乡镇(区),垃圾转运站要提标改造,完善粉尘处理、噪音处理、恶臭气体处理、雨污分流等环保配套设施,转运站内设置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分类区域,配齐垃圾转运车辆;实行垃圾直运模式的乡镇(区),要配齐垃圾压缩转运车辆,严禁污水跑冒滴漏。推进城乡环卫全域市场化,建立健全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健全的治理体系、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有垃圾分类和垃圾兑换的长效工作机制,明确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处理环节责任主体。(三)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要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区)要围绕道路沿线和村庄按照“可回收、其他垃圾”设置二分类收集点,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可回收、其他垃圾、有毒有害”设置三分类收集点,城镇小区要按照“可回收、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其他垃圾”设置四分类集中收集点。各乡镇(区)要在 2021 年底前完成废品收购点及分拣中心的清理和规范整治工作。县城管局要在北城地区开展城镇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谋划选址建立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加快推进餐饮及餐厨垃圾协同处理项目。2.健全两网融合体系。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开展农作物秸秆、农业生产废弃物和畜禽养殖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工作,供销部门要做好农药废弃包装盒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建设,到 2021 年底“垃圾兑换超市”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要全面实现两网融合。3.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各乡镇(区)要扎实推进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的衔接工作,实现垃圾减量,变废为宝,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要分类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统一处理。(四)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提质增效1.做好协调指导。各乡镇(区)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指导和协调工作,协调解决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加大宣传力度。乡镇(区)、村(居)两级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宣传车、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层层动员,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好处,通过村规民约等形式明确村民责任,引导和规范村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自觉爱护有关设施设备,自觉参与维护村庄公共环境。3.创新工作方法。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美丽乡村”“美丽庭院”评比,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等方式,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主动关心、支持、参与环境卫生治理的良好氛围,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4.开展专项整治。要针对乡村环境卫生的季节性特征,每年定期开展午秋两季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向纵深发展,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四、工作步骤(一)部署动员阶段(2021 年 9 月 1 日-9 月 30 日)围绕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重点开展:成立组织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开展集中宣传等。1.成立长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区)以及县直部门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2.出台长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区)以及县直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3.出台长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宣传工作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进机关、进农村、进小区、进校园。(二)工作准备阶段(2021 年 10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各乡镇(区)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小区垃圾收集点建设、分类垃圾桶采购等,落实乡镇(区)和村(居)两级垃圾分类指导员并做好培训等工作。(三)示范引领阶段(2022 年 7 月 1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围绕建设示范村(居),重点开展:建设示范点、出台推进方案、制定建设和评价验收标准、组织现场观摩交流、探索分类推进机制。1.各乡镇(区)在原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范围基础上,合理有序增加农村生活垃圾试点单位数量。2.围绕市、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居)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形成示范效应。3.按照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类别全覆盖以及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的要求,制定示范村(居)建设和评价验收标准。4.组织示范村(居)验收,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5.总结示范村(居)建设经验,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机制。(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 年 10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各乡镇(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确保到 2022 年底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乡镇(区)覆盖率达 100%。(五)巩固提升阶段(2023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定期召开农村垃圾分类工作例会和现场会,总结提炼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经验做法,不断探索提高垃圾分类质量的方式方法,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长效机制。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长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区)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县财政每年安排预算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区)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及项目,坚持政府推动、群众参与、市场运作、多方筹资的原则,确保工作经费保障到位。(三)强化督查考核。把城乡环卫和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县目标管理考核,通过第三方测评、问题回访、暗访督查等方式,每月进行排名和通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各乡镇(区)要建立健全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办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建立村(居)常态化自查、乡镇(区)每月督查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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